沐辰自媒体

因拜访客户而想到的契约精神

时间:2014.06.07   点击数:
中国人的契约精神和法律意识是个很大的议题,很多所谓的专家学者们都以大部头的著作论述过,本来也没必要我这个平头百姓在这滥竽充数,多此一举。但十数年来所见所闻,积压已久,到现在更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可惜我不是什么专家学者,只能写这肤浅的文章,聊以发泄。

我想先从我父亲的遭遇说起,10多年前,我父亲做木材生意,每天都能拿回很多合约或者白条,表面上看生意很红火,每天都有签约,但后来慢慢的我发现,父亲拿回这些东西的时候脸上不是喜悦的表情,而是一种很严肃很紧张很无奈的神情,而且经常长吁短叹,说欠款难收,欠帐的是爷,要帐的连孙子都不如,这些话直到今天我依然记的清清楚楚。那个时候,我只觉得做生意就是这样,欠钱去催讨总是很麻烦,你要嫌麻烦,不想做孙子你就不要赊欠,所以对父亲那时的境况,我并不理解,反而觉得父亲老实,软弱,不会做生意。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我第一次觉得,不是父亲的问题,而是中国人严重的缺失西方的契约精神和基本的法律意识。

事情是缘于一场官司,有一个建筑包工头欠我父亲的木材款几万元,合同上写的很清楚,等工期完成结了工程款就付我父亲,但工期完成了一年,这笔钱都没能收回来,不得已,一纸状书把那包工头告上了法庭,本以为告上了法庭这个事就能很快得到解决,没想到的是,这是噩梦的开始,这只是一起很普通的民事案件,所有的证据都能很轻易的判决我父亲胜诉,但不知为何,这一审又是一年,父亲明明是原告搞的却象被告一样天天拖关系走后门,最终法庭终于判决父亲胜诉,判决书上白纸黑字,限被告XX日内偿还所欠原告的所有款项,但这个日子过去了一年又一年直到今天,我父亲都没等到那包工头把钱还给他,反而为了这场官司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那时我很不理解,为什么官司都打赢了,被告还是不还钱,法庭也再没再管这事,难道都把这场官司当儿戏吗?随着思想的成熟,我才明白,中国人是不拿法律当个事的,或者说中国人是根本不懂法的,老百姓对法律的概念就是,法律只是约束罪大恶极的杀人犯的,法律对其他人是没什么鸟用的。

后来所见所闻很多类似的事情,我也见怪不怪,既然人微言轻,无力改变,就只能把自己的眼睛蒙住,把自己的耳朵塞住,也把自己的嘴巴捂住,做一个不谙烦心事,只念自家经的人。但现在我也象父亲一样做起了生意,我也象父亲一样碰到了包工头似的人和事,这个时候我的眼睛再也蒙不住,耳朵再也塞不住,嘴巴更是捂不住了。

促使我下决心写这些文字的事情发生在不久前,我遇到一个客户,台湾人,都谈好了过去直接签约,过去后前面都很愉快,合同我写好了,那台湾人突然说,我签个字盖个章,你先回去帮我做,做好了我再给钱。我回答他,既然你签了字盖了章,那么合同也就生效了,根据合同上的付款条件,是马上要付50%的款项,怎么能等到做好后再付呢。他竟然说,我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了,难道你不相信我吗?听了这话我就就感到很可笑,虽然我心里想发火,但我强压着很客气的回敬道,那么我借用你的话也问你,我也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了,你又为什么不相信我呢?如果你相信我,会说等做好了再给钱这样的话吗?他好象觉得理亏,扔下一句话,我不是不相信你们,只是之前被骗过几次。我这个时候再也压制不住心中的怒火了,再也不客气的说,那说明你就是不相信我们,首先,我想说,做生意是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互相不信任,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又有什么用,就算你今天给我50%的定金,你老是在想他们会不会把我这部分钱骗走呀,那这样合作又有什么意思呢。其次,我想说,我个人,包括我们公司是非常重视契约的,是非常尊重法律的,你在合同上签了字,合同就产生了法律效力,我们双方就要严格按合同办事,要让法律来约束我们的行为。而不是我们个人的感情关系。。。。。。。这个老板没等我说完就说,什么法律,我不可能为了这点钱去告你们。我说,OK,你这样想,说明你是没有契约精神的,所以,今天你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明天你也可以单方面撕毁它,你都不拿合约和法律当回事,凭什么要我相信你呢,既然你不给钱让我先做,我又怎么能全心的帮你做出好东西呢,我会不会想,我付出了这么多,到时候你真的不给钱怎么办呢。所以,你只能去找别人了,我帮不到你。说完,我收拾包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整个这个事情的经过,我不想对我销售的技巧或者处事的方式过多的评论,我只想说,为什么他在说我签字盖章了难道你不相信我吗的同时却不相信我在合同上签的字盖的章呢,为什么他之前会被欺骗呢,到底是别人的责任,还是他自己的责任呢,为什么在中国做生意总是产生信任危机,为什么就算签了合同,违约的事也时有发生呢?一切的答案只有一个,中国自古就没有契约精神,中国人自古就没有法律意识,几千年的历史从来都是当官的说了算,今天你上位了你就是法律,明天他当权了,他就是法律,法律成了强权者鱼肉百姓的利器,这件利器只能握在有权有势的人手里,不能染指于百姓,久而久之,我们广大的老百姓不是靠法律在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而是靠感情靠最基本的道德在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往往感情和道德是很脆弱的,离开了法律,感情也好,道德也好就如空中楼阁般轰然坍塌了。

我的一个客户,在外资企业呆过多年,很赞赏西方人对人对事的风格,他们在生意上极其重视合约精神,不要说由他们亲笔签名的合同,就是自己说过的话都会履行,因为他们的法律就是这样写的,他们的骨子里都是这样认为的。我可以不相信你,但我相信你签了字的合约,那是一种不是靠道德和感情维系的生意关系,而是靠法律,靠共同的宗教信仰维系的生意关系。在西方,几乎人人都信奉上帝,信奉上帝的人几乎都有一种契约精神,说过的话就象是在上帝面前宣的誓一样,不履行将会遭到上帝的责罚。再说回我那客户,思想比较西化的一个人,他总让我感觉到,他并不信任我的公司,也总是用那个台湾老板的口吻跟我说,我之前被骗过几次,要是我把钱都给你们了,你们到时不帮我做什么什么该怎么办。为什么他跟老外做生意反而很塌实,发过来跟自己人做生意却忐忑不安,疑神疑鬼。其实理由很简单,越是他这样重视契约的人在目前的中国越是容易被不重视契约的人所欺骗,所以,几次三番之后,他就会觉得这是所有中国人或者说是大多数中国人存在的问题,因而对和他做生意的中国人就不敢轻言相信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也能理解那个台湾老板了。

那么,我们好好分析一下,为什么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如此的淡薄,尤其对契约白纸黑字的都可以不认,上面有大概提到一些原因,比如,和中国的官本位文化有关,也和中国人只讲道德的传统有关,那么这个责任可以归咎于封建制度下的统治阶级,他们为了统治的便利,把法律视为皇家的私物束之高阁,最广大的老百姓接触不到。那么,今天,新中国成立60年一甲子的今天,中国人的法律意识还是如此的淡薄就不能把责任归咎于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了,那么是谁的责任,在这我并不想去探究。我只想说,中国的和谐社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定要在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下,一定要在全民懂法遵法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我梦想着有那么一天,我们中国人人人都以法律的最高标准规范自己,人人都象在上帝面前发过誓一样践行着自己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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